2018年9月12日,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应邀为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开展“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与风险防范”培训,并对该所已承办的某破产案件进行具体业务指导。本次培训由中心副研究员谢天博士主讲,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冷鑫鸿主任及律所破产团队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基于对管理人执业现状的了解,谢天博士首先解读了破产法第27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的立法背景、基本内涵以及适用标准,指出管理人在实务中存在定位模糊、风险意识不足、专业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并提出“转变律师传统工作思维、坚持宏观统筹与微观治理原则、尊重债权人会议意思自治规则、把握关键履职时点、建立债权规范化审查制度”等对策。培训结束后,冷鑫鸿主任与谢天博士及律师们深度交流,并就债权人会议注意事项、中介机构选聘、职工债权审查认定、疑难债权审查方法、未履行完毕合同处理、担保债权保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本次活动,系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充分发挥产学研优势,密切联系实践的有益尝试,也是与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校企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