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2日,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成都理工大学司法研究院院长万毅教授带领研究团队到该院进行调研。本次调研内容主要围绕青羊区检察院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改革等相关问题展开。同时,万毅教授与四川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胡业勋副教授、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就合作开展“行政执法诉讼化改造”课题达成一致。
研讨会分为两个部分。首先,青羊区人民检察院赵峰检察长全面介绍了该院和区市场与质量监管局在食药监执法领域展开诉讼化改造的工作方案、重大食药领域行政执法规范指南以及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等情况。然后,与会各方就课题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万毅教授就行政检察监督改革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从检察官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角度来看,如何及时有效地发现案件线索一直是一个难点。在这方面,借助于大数据与信息化确实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大数据与信息化平台终究只能定位为辅助检察官办案的工具和手段,不可以取代检察官的现场亲历办案模式。他还指出,课题的下一步工作,需要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中的常见证据类型、行政执法证据的体系与标准,从而整理出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证据指引”。此外,他建议,试点工作可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官开侦查庭的办案模式,探索行政检察监督庭模式,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行使方式的仪式性、程序性、权威性,增加行政检察监督的“刚性”。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提出的“重大监督事项的案件化”改革就是重视法律监督程序化的典型范例。随着国家监察委体制改革的落实,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转变其理念,注意“办案”与“办公”、“办事”三者之间的区别,通过提升检察官办案的“仪式化”和“专业化”来增加其作为“司法官”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与实务部门一起展开高质量、有深度的课题合作,加强理论与实务的密切联系,促进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良性互动,提高理论研究成果在司法实务中的转化效率,为司法改革实践贡献智识力量,是成都理工大学成立司法研究院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