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4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全国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首次年度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本次论坛以“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及其实现”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与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我院马浩洋老师参加本次研讨会,作为征文获奖作者领奖并做报告。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结束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介绍了会议征文情况与论文评奖情况。与会领导还为“全国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获奖的15位作者代表颁奖。与会嘉宾进行了集体合影。

本次会议以“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及其实现”为主题,共分为四个单元展开研讨。第一单元是主题报告环节,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刑事诉讼公平正义核心理念的基础理论”,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公平正义核心理念与刑事诉讼法治建设”,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公平正义刑事诉讼核心理念的实践问题”。
我院老师马浩洋在第二单元做报告,指出当下中国隶属于诉讼价值论的刑事诉讼正义理论,是一个立足于主体评价客体视角的“伦理学模式”,其在自身结构和理论应用方面都存在缺陷:包括对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本质联系阐释不足,诉讼正义动态平衡目标缺乏衡量标准,刑事诉讼价值论与目的论边界不明和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理念本土实践受挫。囿于伦理学模式把刑事诉讼正义视为“价值”,刑事诉讼正义内涵呈现为相比于外延的空洞;囿于伦理学的主客体二元视角,无法从理念的“应然”得到现实的“实然”。在系统论法学的视域下,刑事诉讼是一个社会功能系统,刑事诉讼正义是为系统功能实现而生产的意义,进而基于此界定实体正义和促进实体正义的程序正义在意义生产中的地位,再把脱离于实体结果的刑事诉讼程序“内在价值”还原为现代宪法与法治国施加给刑事诉讼的外部约束,即宪法性程序正义。重建的刑事诉讼正义理论试图回答旧理论无法解决的问题:在社会沟通的视域下诠释实体正义与促进实体正义的程序正义之间的本质性联系,并设置二者的动态平衡公式;通过观察视角的转化区分刑事诉讼正义与目的论的不同含义和作用;超越“伦理”和“道德”,基于宪法规范和法治国原则提升程序正义的正当性与本土适应性。从伦理学到系统论的理论改革方案,是一次从人文价值提倡迈向社会理论建构的刑事诉讼研究方法论革新尝试。

闭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洪淇主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作了会议总结,高度肯定了与会专家们在本次研讨会上发表的真知灼见,指出公平正义理念作为刑事诉讼的价值论问题,强调青年论坛的设立宗旨,为青年学者崭露头角提供机会,希望广大青年学者共同努力、提升理论素养、强化理论抱负,共同为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