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活动 -> 正文

吕忠梅会长莅临我校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相关理论问题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点击量:

2024年11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应邀莅临我校,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关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理论问题的大型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巨能攀教授主持。来自省内高校、研究机构、法治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我校师生300多人共同参与聆听。

                                      报告人吕忠梅会长

吕忠梅会长首先回顾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历史背景、现实条件。她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不仅是环境法体系化的需求,更是中国未来法典化模式的新探索。当代中国,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奠定坚实政治基础,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时代呼唤,有优化完善现行生态环保法律体系的内在动力,有长期的环境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积累与支撑,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条件已经成熟。

                       报告会会场

随后,吕忠梅会长讲述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需要寻找中国的文化根脉。她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价值取舍、法典内容及编纂技术,关涉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也是一个国家生态文化的集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价值理念与可持续发展本源相通,中华法系法典编纂传统与现代环境法典编纂和而不同。吕忠梅会长还分享了她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她提到,法典编纂作为最高形式的立法活动,必须以国家的发展现状、法治基础、经济社会条件为研究前提,不能脱离中国实际去构建空中楼阁。她主张,生态环境法典应采取“总则—分编”结构,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主线进行编纂,并设置“生态环境责任编”,重点关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统筹问题。吕忠梅会长特别指出,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化是当前法典编纂中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构建理性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制度。她呼吁,环境法学界的每一位学者不仅要做法典的见证者,也要成为法典的建设者,大家携手为这部法典高质量出台提供全面理论支撑和有力智力支持。

                      主持人巨能攀副校长

报告结束后,主持人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巨能攀教授对吕忠梅会长莅临成都理工大学为广大师生做精彩学术报告表示衷心感谢。巨能攀副校长说,通过听取报告,感受到了吕忠梅会长为保护地球母亲所做的深入思考、实践探索,也看到了吕忠梅会长身为母亲为我国环境法学科人才培养擘画的宏伟蓝图;吕忠梅会长的精彩报告,必将激励更多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巨能攀副校长表示,成都理工大学拥有地质资源环境学科的优势,可以将法学与理工学科有机结合,促进我校环境资源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发展,走出一条理工类大学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建设发展的特色之路,为我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文法学院  魏雨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