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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字法学研究会首期“法砚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5-05-12  来源:研究生数字法学研究会   点击量:


2024年5月8日,由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研究生数字法学研究会与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首期“法砚沙龙”于学院4201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的私权保护与司法规制”为主题,特邀学院特聘院长、博士生导师郭锋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官开文律师主持研讨。来自高校及实务界的30余名青年教师、研究生代表及律师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时代法治建设的前沿议题。


   


郭锋老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其多年参与立法、司法解释起草的经验,系统阐释了司法解释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他指出,司法解释的首要意义在于明晰法律边界,通过界定“人脸信息”的敏感属性及技术滥用的侵权认定标准,为司法裁判提供统一尺度。同时,司法解释强化了对公民人格权与数据自主权的保障,例如“强迫同意无效规则”和“替代验证方式强制要求”等条款,为技术应用主体划定了合规红线。郭锋老师以“小区门禁案”为例,强调司法解释在推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其不仅为裁判提供依据,更是技术伦理的司法表达。

在官开文律师的主持下,学院青年教师从不同视角讨论分析,聚焦技术应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平衡,指出人脸识别治理需结合算法透明化、行政监管及法律解释体系化路径,体现数字时代法学研究的跨学科需求。

                                 

谢天老师认为,人脸识别司法解释中应当注意隐私权与技术应用的平衡,以支付宝为例指出算法缺陷导致的安全风险(如误识别登录),强调企业应承担技术缺陷责任,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免责。吴涛老师提及3月出台的《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及司法解释,强调算法监管(如沙盒测试)和伦理审查的重要性,“技术监管应跑在风险前面”,指出当前技术缺陷及黑箱问题需进行规范,建议研究方向应结合算法、AI等前沿领域,参考韩国新法例,关注数字法学前沿动态。魏雨老师以菜鸟驿站“强制刷脸取件”事件为例,剖析了数据聚合背后的公共治理难题。“当海量人脸数据集中于企业或机构,可能被用于超范围监控,甚至影响公共决策的公正性。”马浩洋老师指出司法解释研究需结合法理学和宪法学,在法律稳定性与社会适应性的平衡中确定中国特色政治格局下司法与立法权责边界,强调需警惕司法解释架空法典权威,建议从部门法条款切入分析司法解释生成逻辑及政治考量。




                                 


在自由讨论环节,有学生提出“用户协议中的‘捆绑同意’是否构成变相强迫”,另有学生追问“司法解释与《民法典》隐私权条款如何协调适用”,更有学生从学术研究角度提出“数字法学应如何回应技术黑箱化挑战”。针对这些问题,与会教师从法律解释技术、权利冲突衡平、监管科技应用等角度逐一回应。例如,谢天老师强调企业需对技术缺陷承担严格责任,吴涛老师建议通过沙盒测试验证算法安全性,马浩洋老师则从法教义学角度阐释司法解释与法典的衔接逻辑。 

 


官开文律师在总结中高度评价本次沙龙的成果。他指出,活动实现了方法论层面的突破,通过“技术-法律-伦理”三维对话探索了数字法学研究的范式转型;在实践层面,总结介绍了“沙盒测试”“数据公益诉讼”等经验;在人才培养层面,以实务问题驱动学术研究,助力学生构建复合型知识体系。

研究生数字法学研究会首期“法砚沙龙”在思想交锋中画上句点。讨论不仅展现了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理念,更凸显了理论与实践互动相得益彰。郭锋老师表示,学院将积极支持研究生数字法学研究会持续打造“法砚沙龙”品牌,推动研究生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增强学术素养,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法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