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法律硕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的复试小组全面统筹领导、监督管理和培训。
学院成立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面相关单位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材料存档备查。
学院开通学生申诉渠道,处理学生提出的合理诉求。
三、调剂管理
1、调剂由法律硕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完成。
2、调剂应当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规定的调剂规则。
3、调剂复试人数按照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差额的150%确定;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和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调剂复试人数分别确定。
四、复试程序及内容
1、复试资格
总分和单科分数线均得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一志愿统考考生;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破格复试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线均得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单考考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考生登录“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2、报到与资格审查
3月31日上午9:00-16:00,复试考生须携带材料(参见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相关要求)到成都理工大学西区4教4302法学院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相关复试费用请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进行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内容与安排
(1)复试内容与要求
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的20%纳入复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法理学》(教材为法理学编写组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面试内容分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60分。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4月1日09:00—12:00。
笔试地点:4602。
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4:30开始,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地点:420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430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五、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后,公示在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4×60%+复试总成绩×4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考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生拟录取
考生按照以下规则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1、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类别的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
八、复试监督与申诉
复试全程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8-84073716。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