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将于2020年6月17日起对谢大欣同志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范围如下:
被审计对象 |
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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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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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大欣 |
法学院党委书记 |
2010年11月至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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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2020年7月17日前向审计组或审计处反映,也可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纪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室反映,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芙蓉六公寓一楼办公区审计处办公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84078695 84077924
邮箱:1634210864@qq.com
审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