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对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复试及录取规则做出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学院负责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行总体监控,统筹安排。各系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保证复试和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学生的利益。
二、复试规则
1. 复试考核小组:由三名以上(含三名)拟转入专业具有副高或博士学位以上职称的教师及系辅导员组成复试考核小组。
2. 复试考核方式:按学院接收转入专业分小组分别进行面试,必要时可以进行笔试。
3. 复试考核内容:
(1)通过学生自我介绍和面试官提问,初步了解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原专业学习的方法、习惯、时间安排;参与课外活动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原因,对拟转入专业的基本认识、了解,未来专业学习计划等。
(2)仪表仪态和礼节;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4. 复试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复试小组所有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
三、复试考核安排
1.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法学 |
2024年6月19日下午13:30 |
文法学院4201 |
社会学 |
2024年6月14日下午15:00 |
文法学院42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024年6月14日下午13:30 |
文法学院4301 |
2.参加复试考核学生请携带以下资料:
(1)学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所修课程成绩单;
(2)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成绩的构成
录取成绩=转专业笔试平均成绩*30%+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30%+复试考核成绩*40%
五、录取规则
1.按录取成绩排序,从最高分开始依次录取;
2.录取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录取(只有同一顺序成绩相同,才按下一顺序成绩取):复试考核成绩、转专业笔试平均成绩、课程平均成绩。
学院联系人:殷丽娟、刘玉富 联系电话:84078977
文法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