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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微专业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1-03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点击量:



一、纪检监察微专业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检监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时代呼唤开设纪检监察专业,培养纪检监察专门人才,满足纪检监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党政部门及司法机关、民营企业等对纪检监察人才的需求。

为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文法学院开设纪检监察微专业,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输送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学院现有法学、纪检监察学、社会工作等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纪检监察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是唯一协助省纪委监委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及核心教材编写的“双一流”高校;已建成全国最大、省内唯一的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育廉馆”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数字监督重点实验室”等高端平台,建成含模拟法庭在内的系列实践实训平台;拥有20余人的专兼职高水平教学团队、专职从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领军人才,能够为纪检监察本科专业的开设提供有力学科、平台和师资支撑。

纪检监察微专业是学校立足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聚焦纪检监察领域所设置的一组序列化课程和相关实践教学活动。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能够对纪检监察学科领域或学术研究方向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或具备纪检监察核心素养或行业从业基础能力。

学生在毕业前,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颁发纪检监察微专业结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

纪检监察微专业培养具备坚定政治信念和优良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纪检监察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具有纪检监察实践能力,熟练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拥有家国情怀、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纪检监察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公司企业等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党政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纪检监察人才及后备力量。学生应具备以下素质、知识和能力要求:

素质要求: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坚定的法治精神、献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担当,德法兼修,有强烈的纪检监察职业认同感,服务党的自我革命的使命感、责任感。

知识要求:牢固掌握纪检监察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制度;整体性、融通性把握纪检监察学知识框架和结构。

能力要求:了解纪检监察的理论前沿,把握纪检监察实践的发展动态,熟悉纪检监察基本业务,具有解决实务问题的纪检监察实践能力。

三、修读条件和录取程序

(一)招生对象

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招生条件: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读的考试课(指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成绩合格。 对党的自我革命、党的建设、权力监督有浓厚兴趣,愿意深入研究纪检监察的理论和实践,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的学生。

招生校区:成都理工大学主校区。

招生班级数及人数:每届招收1个班,人数不少于15人。

(二)招生报名条件

1.二年级及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每学年可提出一次申请;

2.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学生须学有余力;

3.有意向拓展自己的专业视域以及跨专业学习纪检监察学领域相关专业知识;

4.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微专业报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文法学院提交微专业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1)、简历(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2)、成绩证明(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或校教务处盖章版,6教中厅自行打印纸质版)及报名汇总表电子档(附件3)。

(四)录取方法

1.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学生将申请材料电子档文件发至邮箱:1547917211@qq.com;对应纸质版(附件1、附件2、成绩单)交至文法学院教务科(4302-1)林老师处(附件3只交电子档,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2.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如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招生人数则录取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所有报名同学;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根据学生提交的成绩证明及简历择优录取;

3.审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修读条件需同时满足成都理工大学文件。如成理校教[2023]8号《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

四、教学计划表及行课安排


(一)课程计划

纪检监察微专业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学时分配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线上、混合、线下)

理论

实验

实践

1

纪检监察原理

3

48

48



线上、线下

2

监察法

2.5

40

40



线上、线下

3

党的纪律学

2

32

32



线上、线下

4

廉政学

2.5

40

40



线上、线下

5

数字纪检监察

2

32

16

16


线上、线下

总计

12

192

 176

16





(二)行课安排

纪检监察微专业课程总学习时长共两个学期。为避免与主修课冲突,微专业课程的行课时间原则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五、教学组织

(1)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教学,15人以上开班。

(2)每个班配备1名班主任;班主任由纪检监察学及相关专业教师担任。

(3)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微专业的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能用以认定或替代主修专业相关课程学分。

(4)微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不低于30%,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通过者,每门课程只有1次补考机会,不组织重修。

(5)学生中途退出修读,须在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向开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办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退出者,其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不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6)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务处、教育评价与督导处组织开展微专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六、结业要求和证书发放

学生修读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经开办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通过,发放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课程修读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结业要求和证书发放需同时满足成理校教[2023]8号《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