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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点击量:

关于召开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的通知

各位理事:

经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度会长办公会决定并报省法学会同意,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将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承办。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1.会议主题:《民法典》适用与民事检察的新发展

2.会议具体议题:

   (1)《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

   (2)精准监督引领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二、参会人员

1.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四川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确认的参会人员

三、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东路56号)

四、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请各位理事积极撰写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会将根据论文质量和作者意愿遴选优秀论文结集出版。

2.论文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前瞻性;论文如果涉及到案件,所涉案件为处理结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论文应当紧扣议题、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注重原创、文责自负。

3.论文格式请参照《中国法学》刊载论文的格式和注释体例,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

4.提交论文者请将论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mfyjh2018@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写上作者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完整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21:00。

5.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议论文”,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是否参加评奖”、“是否同意出版”。论文电子文档请按照以下格式命文件名:“论文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五、论文评选、颁奖

年会正式召开前,研究会将按照《四川省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的相关规则进行青年(40周岁以下)优秀论文评选。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在年会闭幕式上举行。

六、会议联系

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印老师:15680980825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杨老师:18382280128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吴老师:15308068749

七、其它事项

1.本通知将发至各位理事,请各位理事将本通知转达本单位和本地区从事民法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检察官助理),以便广泛征集论文。

2.请参会者填写《会议回执》(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下载),最迟于2023年10月19日21:00前发送至scmfyjh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