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新《公司法》的实施高峰会议
会议预通知
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本次会议决定于今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公司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既是改革开放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也是促进改革不断深化的法治保障,于2023年12月29日得以第四次修订;学习和实施新《公司法》,必须将其置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时代背景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叙事中进行。为了迎接、配合新《公司法》的施行(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于6月29日(周六)在四川省达州市举办“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新《公司法》的实施高峰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新《公司法》的实施
二、会议议题
1. 新《公司法》实施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 新《公司法》实施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
3. 新《公司法》实施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4. 新《公司法》实施与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
5. 新《公司法》的国际竞争力
6. 新《公司法》中的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
7. 新《公司法》中的利益相关者
8. 新《公司法》中的资本制度
9. 新《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10. 新《公司法》中的信义义务
11. 新《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
12. 新《公司法》的配套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修订
13. 新《公司法》的路径依赖局限及其未来变革展望
14. 公司法理论中国学派的形成
15. 公司法教义学的新体系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理工大学
承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会议时间
2024年6月29日(周六)
五、会议地点
待定
六、会议征文
欢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民商法学界、证券法与公司法学界的青年教师、博士生、硕士生,以及金融资本市场的实务界人士围绕以上主题、议题撰写论文并投稿。
论文请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并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学位学历等信息。注释格式请参考《财经法学》或《法学引注手册(2019)》。
论文请在2024年6月15日24时前发至:24702260@qq.com。
本次会议将邀请部分优秀论文的作者参会并发言,为其提供差旅和住宿费用;特别优秀的论文,还推荐至《财经法学》核心期刊予以发表。
附:征文回执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成都理工大学
2024年5月8日
征文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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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1)请将本回执最迟于2024年6月15日24时前发至24702260@qq.com。
(2)本表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