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法学、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激励学院教师科研创新,迅速提升学院学术影响力,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以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综述类、笔谈类、学术活动报道类文章)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 学院设立成果奖励资金池,资金来源主要为学校学院科研工作经费、学科建设经费、校友会捐赠、社会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核心期刊认定及奖励标准:
(一)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000元。
(二)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50,000元。
(三)在上述期刊以外的后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法学类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第五条 奖励方式:
(一)科研项目资助。参照《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发〔2022〕35 号】及财务处相关规定,按照校级或院级科研项目管理,以科研课题立项,用于科研业务、学术交流、出版资助、差旅费等支出。
(二)科研绩效奖励。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至个人账户(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已获学校或学院其他绩效奖励的,奖励补足差额部分。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教师应在论文发表后3个月内提交期刊原件及检索证明、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书,填写经费使用预算明细表,签署学术诚信及著作权归属承诺书。当年未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在下一年度申报,但应当按照本办法提交申请书。
(二)系部初审。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复审。
(四)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学校、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特殊情况处理:
(一)共同第一作者按人数平均分配奖励。
(二)学术不端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追回奖金。
(三)文章属性、期刊等级认定存在争议时,参照《成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及社会服务分级认定方案(试行)【成理校发〔2025〕7 号】规定,由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认定。
第八条 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科研成果奖励,另行制定办法。
第九条 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发布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法学类来源期刊目录(2023-2024)
附件2: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书
附件1: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法学类来源期刊目录(2023-2024)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类论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行政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政法论丛》《东方法学》《中国法律评论》《财经法学》《法律适用》,共计27本。
附件2:
编号: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
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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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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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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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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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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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 制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一、个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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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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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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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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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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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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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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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教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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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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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无 |
二、二、申请奖励科研成果简介 |
围绕“发表论文题目、所属学科领域、发表刊物名称、署名情况、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进行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 |
1.论文题目
2.学科领域
3.发表刊物名称、卷期页码
4.署名情况
5.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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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申报奖励级别及方式 |
围绕“本次拟申请的奖励及方式填写” |
1.拟申请的奖励级别
2.拟申请的奖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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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使用预算明细(单位:元,申请科研绩效奖励不填写此表) |
立项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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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总经费(元) |
大写: |
预算支出项目 |
金额(万元) |
计算根据及理由 |
科研业务费 |
资料和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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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版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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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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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或专著 出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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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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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合作与培训等费 |
参加学术会议的会务费(或注册费)及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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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进修及访学的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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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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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术诚信及著作权归属承诺书 |
本人郑重承诺,在参与学术研究与创作过程中恪守学术诚信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术共同体规范,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有悖学术道德的行为。 本人确认所提交的学术成果均为独立创作或经合法授权的合作成果,保证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中所引用的文献、数据、图表等材料均已明确标注来源,绝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本人承诺已充分知悉并尊重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具有相关知识产权。涉及合作研究的,已与合作者就成果署名权、荣誉权及经济权利分配达成书面共识。若成果涉及第三方权利,本人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包括撤销论文、追回学术奖励等一切学术责任及相应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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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在系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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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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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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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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